2月14日下午,自治區文明委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對2011-2013年度自治區文明城市(區、縣、縣城)進行表彰。克拉瑪依市、烏市天山區、澤普縣等47個城市(區、縣)榮獲自治區文明城市(區、縣)稱號,展示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我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新成果和新疆新形象。
  自治區文明城市(區、縣)是對一個城市(區、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最高評價。此次受到表彰的城市(區、縣)成功經驗告訴我們,創建文明城市(區、縣),利民惠民是根本,提高素質是關鍵,社會穩定是保證,經濟發展是基礎。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全區各地各城市(區、縣)緊緊抓住中央高度重視新疆工作、19省市對口援疆等一系列重大機遇,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根本,以“服務群眾、改善民生”為宗旨,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目標,大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各項民生建設得到明顯改善,公民文明素質和城鄉文明程度有了較大提高,城市(區、縣)的形象和品位得到較大提升。
  當前,新疆的改革發展穩定進入了新時期、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疆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就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疆經濟發展必須緊緊圍繞爭取民心、長治久安來進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在2月12日召開的自治區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廣泛開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創建活動,進一步改善城鄉社會環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質,提高社會文明程度。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創建文明城市(區、縣)工作,要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以為民利民惠民靠民為宗旨,多做教育疏導、爭取民心,多做促進民族團結和宗教和諧的有效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做好組織動員群眾的工作,相信和依靠群眾,凝聚群眾力量,調動群眾參與創建的主動性、創造性;要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不斷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發展社會文化事業,多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切實讓群眾共享文明創建的成果,為推進新疆科學發展和社會穩定、長治久安打牢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辛文明)
  (編輯:王淵)  (原標題:爭創文明城市造福各族人民展示新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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